“科创宁波 · 甬创未来”科技创新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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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标题

目的宗旨
参赛须知
评审保障
近年来,随着基础科技的发展,“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应用科技在企业转型升级、人民生活品质提升等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然而构建交叉融合科技创新体系是实现技术融合和创新驱动协调发展的必要条件。为充分调动宁波市产学研体系——“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各方资源协同合作,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氛围,同时展现宁波科技创新企业的风貌,打造科技与创意融合新平台,助力建设宁波科技创新品牌,挖掘在甬高校科技创新潜力,吸引科技创新人才来甬工作。“科创宁波 甬创未来”科技创新大赛应运而生。

以科技创新支撑设计创造,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为导向,搭建科技创新项目竞赛及展示平台,展现宁波科技创新企业风貌,挖掘在甬高校科技创新潜力,凝聚社会科技创新力量,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打通科技成果转化的最后一公里,服务宁波经济高质量发展。

主办单位:宁波市科学技术协会、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战略合作单位:宁波市甬江科创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办单位:宁波市科技创新协会
冠名单位:宁波欧达光电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浙江航工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宁波美亚特精密传动部件有限公司、宁波华东核工业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水表厂、宁波特美科技有限公司
支持单位:西北工业大学宁波研究院、大连理工大学宁波研究院、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中国兵器科学研究院宁波分院、浙江大学宁波科创中心、宁波大学、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宁波工程学院、宁波诺丁汉大学、浙江万里学院、宁波财经学院、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浙江药科职业大学、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宁波市电工电气行业协会、宁波市元宇宙学会、宁波市制冷学会
1、利用大赛作品进行展示宣传,部分项目实现企业对接持续深化
大赛将产生三类设计作品:科技引领类、科技筑基类、科技创意类。通过线下与线上的同步展览,扩大宁波科技创新影响力。部分项目可以与企业进行深度对接,实现作品的应用价值。
2、促进形成政府、协会、企业、高校之间有效的沟通平台
构建交叉融合科技创新体系是实现技术融合和创新驱动协调发展的必要条件。通过大赛增加彼此的沟通与合作,摸索形成科技创新问题与科研创新成果互通、互享机制,总结基础环境、组织保障、工作运行等交叉融合科技创新体系构建思路与对策建议, 推动体系的高效、顺畅运行。
3、促进地方高校探索科技创新教育发展
以培养学生的科技创新能力为目标,将课外科技创新活动与课程实践教学环节有机融合,将“校内与校外、课内与课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育人模式应用到实处。利用大赛实践平台,动态更新实践项目库。可形成多层次、多阶段、多目标的实践教学环节和循序渐进、螺旋上升的多元化人才培养教学体系,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工程设计能力,为服务地方发展提供人才储备。
4、助力打造区域科技创新品牌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以重大科技创新为引领,加快科技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加快构建产业新体系。通过持续不断的努力,大赛将为地区产业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大赛8大亮点

1、甬江人才工程,千万资助项目强势发展

2、市级推荐名录,推动创新成果广泛应用

3、校企合作签约,打通产学研最后一公里

4、院士专家论坛,论战前沿市场高端技术

5、银行 5 亿授信,金融信贷助力项目运行

6、知名风投机构,提供项目长期成长资金

7、项目创业保险,为成果落地全周期护航

8、聚焦现实效益,成果产业化为最终目标





大赛背景
指导思想
组织机构
大赛目的
(一)参赛对象

在甬高(职)校、研究院所、企事业单位、创新设计机构及科研设计工作者等。符合参赛条件的宁波大市外科技工作者及项目也欢迎参赛。

(二)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及其他权利。

2.参赛项目根据参赛类别可以是计划开展中的、正在开展已经完成的。

3.一个项目只能申报一个参赛类别不得重复申报

4.参赛者不得使用历届科创宁波·甬创未来科技创新大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名次的项目重复参赛。

5.对于重复参赛或剽窃、侵夺他人创新成果,以及用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奖项的参赛者,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大赛赛程分为项目征集、初审阶段、复评阶段、决赛答辩、颁奖典礼及成果对接五个阶段。

(具体时间如有调整,组委会将另行通知)

1、项目征集:参赛截止时间为2024930日。参赛材料采用电子文档的报送方式,具体申报材料要求见附件。

2、初阶段:2024108日开始,组委会根据大赛报名条件要求对报名材料作资格审核筛选项目进入大赛复评

3、复评阶段202410月中旬进行,组织专家对进入复评的项目进行盲评,按最终打分情况,确定入围优胜、以及晋级决赛的名单。复评不需要选手到场参加。

4、决赛答辩202411月下旬举办,为期1决赛采用选手现场路演答辩、实物/模型展示、专家综合评审的方式进行评选,官方发布大赛最终奖项名次的通知。

5、颁奖典礼、成果商务对接202412月期间举办,邀请指导单位和主办单位等主要领导莅临大赛为决赛一二三等奖获奖项目颁发证书奖励,同期举办优秀成果对接和签约仪式。大赛奖金及入围优胜奖的项目证书发放事宜将在颁奖典礼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启动。

大赛聚焦“361”万千亿产业集群,重点关注(但不限于)人工智能、物联网、智能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工程装备、生物医药、机电产品、智能家电、文创产品等产业方向,主要分为三个类别。

A类:科技引领类。在大赛所聚焦行业有重大技术突破,或对已有先进技术进行创新应用,有效解决了企业或行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取得明显经济效益的项目;或通过技术创新,有效解决企业或行业发展中突出的生产制造或产品工艺问题,取得明显经济效益的项目

B类:科技筑基类。基于重大技术成果或重大生产制造及产品工艺改进,具有可观的发展潜力广阔的市场前景和社会效益的初创项目。

C类:科技创意类。以开放思维方式,探究科技设计发展前沿,研究科技设计发展趋势,对相关行业未来可能产生影响的,具有一定实用价值、应用空间或推广潜力,处于大胆探索或科学论证或概念设计阶段的项目。

1.奖金设置(以下奖项可空缺,奖金为税前)

A 科技引领

一等奖(1个):50000元/个+颁发荣誉证书
二等奖(2个):20000元/个+颁发荣誉证书
三等奖(3个): 10000元/个+颁发荣誉证书
优胜奖(若干):颁发荣誉证书

B 科技筑基

一等奖(1个):30000元/个+颁发荣誉证书
二等奖(2个):10000元/个+颁发荣誉证书
三等奖(3个):5000元/个+颁发荣誉证书
优胜奖(若干):颁发荣誉证书

C 科技创意

一等奖(1个):15000元/个+颁发荣誉证书

二等奖(2个):6000元/个+颁发荣誉证书

三等奖(3个):3000元/个+颁发荣誉证书

优胜奖(若干):颁发荣誉证书


2.大赛入围项目大赛入围项目将录入“市级科技创新成果推介名录”,提供专家合作、银行授信、创业保险等多元化服务,并推介参与市级科技人才对接和金融资本对接系列活动。大赛排名前三的人才或团队项目,符合当年度“甬江引才工程”申报条件的,可申请直接进入终轮专家评审环节

参赛对象
赛程安排
参赛项目范围
奖项设置
一、评审组成
评委会聘请国内相关高等院校知名学者、行业领域专家、主管部门领导以及相关单位成员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本次赛事的评审工作

二、评审标准
参赛作品要符合本次大赛的参赛范围和要求。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评价(大赛各类别的评审重点会有侧重):一是要有关键技术。符合宁波相关产业政策导向,有利于引领行业发展,促进工业转型升级,相关技术或产品工艺在业内处于领先位置;二是要有创新性。项目有显著的创新性与独特性,在外观、结构、工艺等设计上有较高水平。三是要有实用性。符合生产、生活场景,具有良好的使用体验,能转化为产品并满足现实生产生活中的需求。四是要有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项目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并且具有一定的市场转化能力,可延展开发的特点,在投入市场后有客观的经济回报和社会效益

1.申报人承担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保证,抄袭、盗用及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2.所有的参赛作品,提交评审前由宁波市科技创新协会品牌指导服务站进行查新检索,出具查新检索报告。

3.对于通过复评的项目,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组委会将指定专业机构优先处理。

4.参赛项目必须为参赛者的原创设计,由参赛作品引起的知识产权纠纷由参赛者承担,与主办方承办方无关。

5.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大赛主办方所有。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宁波市科技创新协会。

参赛者须保证对其参展作品所涉知识产权负完全责任,参赛及获奖作品一经发现存在抄袭或其它侵权行为,主办单位将取消其参展与获奖资格和获奖证书,并在大赛官网上予以通报。 为使大赛公平、公正、透明,大赛获奖作品将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一、公示时间
大赛组委会在复评和决赛结束后,对评审结果项目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供公众监督、评议。
二、提出异议
若对公示项目有异议,通过电话或邮件在公示期内以实名制向大赛组委会反映,并留下联系方式,以备组委会核实。提出者需提供相应的证据,匿名提出异议不予受理。

评审规则
保障说明
大赛监督